极目新闻记者 兰莎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静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数据表整表漏报和整改不到位,对天津静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对刘瑞娟给予警告。 公开信息显示,天津静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11日,总部位于天津市静海区。该行是静海区唯一的法人银行,由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商业银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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